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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发改委连续发文:聚焦绿色照明推广,提倡照明智能改造

发布时间 : 2024-02-25

来源:中照网

在国家“双碳”战略的推动下,绿色与智能的电子、电器产品成为了全国各行各业致力打造与推广的重点对象。其中,作为点亮社会大众光明未来的照明产品及其附属部件更是受到了中央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近两个月来连续发布和实施了两项产品能效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法规。其中,有多个要点涉及照明能耗控制、绿色与智能化照明产品推广、高耗能与高污染照明产品汰换等内容。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

2月8日,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下称“《设备能效水平(2024年版)》”)。该政策法规自2024年4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下称“《设备能效水平(2022年版)》”)也将在新版政策法规实施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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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效水平(2024年版)》结合节能降碳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明确了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工业设备等6大类43种用能产品设备能效要求。

《设备能效水平(2024年版)》中四类照明产品能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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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照明业界关注的是,相较于《设备能效水平(2022年版)》,《设备能效水平(2024年版)》在照明器具上增加了LED平板灯这一类产品,参考标准为“GB38450-2019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在LED筒灯类产品上则增加了额定功率≤5W的能效分类;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类产品上则把“半配光/准全配光能效分类”更改为“同能效标准分类”。

更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版政策对LED筒灯和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等2项产品能效水平的要求均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除了照明器具相关内容的增改、补充外,《设备能效水平(2024年版)》相较《设备能效水平(2022年版)》还增加了充电桩这一智慧路灯搭载的交通运输设备类产品、通信基站这一智慧路灯搭载的信息通信设备类产品以及光伏并网逆变器、晶体硅光伏组件两光伏路灯搭载的商用设备类产品,为从事新型道路照明产品制造的企业、参与城市道路照明建设的工程企业以及城市运维部门提供灯具部件搭载产品的运行能效依据。

在提出43种用能产品设备能效要求的同时,2024年版政策还作出了加快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大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的行动部署,以便照明企事业单位根据相关部署内容,作出产品生产制造与市场推广计划的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2023年12月29日,发改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下称“《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提出了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产品,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和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并为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重要依据。

本月1日起,《指导目录(2024年本)》正式实施,以替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下称“《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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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照明业界关注的是,《指导目录(2024年本)》保留了《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汽车随动前照灯系统、半导体照明产品及其设备、衬底、外延、芯片、封装及材料为鼓励类产品,普通照明白炽灯为限制类产品,不超过30瓦且单支含汞量超过5毫克的紧凑型荧光灯、低于60瓦且单支含汞量超过5毫克的直管型荧光灯、低于40瓦(含40瓦)且单支含汞量超过10毫克的直管型荧光灯、普通照明用途的高压汞灯以及部分用于电子显示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置电极荧光灯为淘汰类产品,鼓励废旧灯管回收再利用等内容。

更值得关注的是,《指导目录(2024年本)》还对多项照明产品相关内容进行增减与修改,以加大智能与绿色照明产品的社会推广力度。

在高效节能固态照明产品制造方面,相比《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鼓励产品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固汞生产工艺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本)》提出了鼓励智能控制系统、智能化生产装备及检测设备开发等“智造”建议。

在城市照明智能化与节能化推广方面,相比《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鼓励智能、绿色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本)》则鼓励系统智能化改造,以实现城市照明智能、绿色改造从产品与技术推广到系统技术改造全方位实施的转变。

《指导目录(2024年本)》还删除了《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产品里高效节能电光源(高、低气压放电灯和固态照明产品)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固汞生产工艺应用以及汽车关键零部件里LED前照灯等相关内容,并增加了用于建设工地的生产、办公、生活等区域的照明的白炽灯、碘钨灯、卤素灯为限制类产品的内容。

此外,《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新能源、智慧城市、智能家居等相关鼓励类产品内容的提出,也为照明企业参与产业跨界产品的研发、制造以及推广提供参考依据。

在照明节能化、智能化以及跨界融合化趋势愈演愈烈的当下,发改委近期发布实施的两项政策法规中照明及其相关联产业能效水平与结构调整相关内容的提出,将为全国照明业界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权威性方向,助力中华照明强国目标的进一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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